为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全椒县结合日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制度流程,使档案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做到收集有文可查,报送有据可依,留存有迹可循。
规定收集范围,让收集有文可查。深学细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细化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及收集范围,特别强调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理决定、失信人员查询等重要但容易被忽略的材料收集,条目式列出清单,印发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材料报送提供准确的范围依据。
规范报送程序,让报送有据可依。单位报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时,需填写《全椒县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报送转交单》,并加盖单位党组(党委)章,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分别签字。其中,报送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携带原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书面承诺,加盖党组(党委)章。县委组织部干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接收材料时,进行现场复核和签字确认。
强化工作要求,让留存有迹可循。严肃干部档案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提高站位,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审核所收集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坚决防止问题材料进档。对违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纪律的,根据《全椒县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报送转交单》倒推责任人,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真正做到各环节有人担责、有错可纠、有责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