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创新开展“干部亮绩比绩”行动,强化跟踪考核,加强结果运用,激励广大干部勇担当、善作为。
单位报送亮绩。各单位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各部门职责,认真梳理干部或集体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或在斗争一线中的表现和成绩,填写《干部事迹材料报送登记表》,在本单位本系统公示、党委(党组)审核后,并附实绩材料和批示、证书等扫描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及时让组织掌握有关情况。
组织考核评绩。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效能办、县督查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考核组,结合效能督查、项目调度等日常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和工作现场,通过列席会议、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沟通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检验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干部现实表现情况。
建立档案定绩。结合平时掌握和专项考核结果,综合分析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情况,评定“红黄黑”榜等次,记录在案。建立干部实绩档案,重点记录干部在重点工作一线中思想状态、所作贡献、专长特点等信息,完善干部信息库。目前,已为申报比绩亮绩的干部或集体建立实绩档案154份。
结果运用比绩。将亮绩比绩结果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每月评比通报,激励比学赶超。对在推动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干部,优先向县委县政府推荐为月度“服务标兵”,给予表彰奖励;对主动担责、工作勤奋、实绩突出的干部,年度考核优先定为“优秀”等次,及时提拔使用;对不担当、慢作为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调整。今年以来,评选“服务标兵”17人次,提拔(重用)在亮绩比绩中发现的优秀干部32人,调整不胜任干部3人。